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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國在2015年簽署並於2016年啟動的2030永續發展議程(Agenda 30),關於永續發展(SDGs,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),一個被定義為於保護環境、滿足人類需求,同時不損害後代利益的狀況下的前瞻性目標,而於台灣,或許是考量現行研究與經費、法規限制、氣候條件等,它經常被社會視為無法與建立經濟發展共存共榮;但背後卻也有為之努力的一群人,形成組織以提倡議題、建立社會企業落實永續意志,或又是將之視為生活的原則。

往後18天的旅程,將探訪永續發展的根基:歐洲,以參訪比利時以及荷蘭的國際組織、社會企業,以及當地社會環境為學習首要目的。

我想,相較下比利時能確實落實永續發展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政府,以第一天下午參訪的Bruxelles Environnement為例,它創建於1989年,不僅是能源設施上使用太陽能板構成為牆以供發電、屋頂透天為供室內照明之需的政府機構,也關懷的多元環境領域包刮:空氣品質、能源、土壤、噪音、電磁波、廢棄物管理、自然與生態多樣化、動物權利、森林管制、氣候。但相較比利時,以製造太陽能板為榮的台灣因:日照時間較短、降雨機率較高,與密集車輛帶來的懸浮粒子造成應用上的障礙,將是我們除了學習比利時的永續綠建築以外需要克服的。

Bruxelles Environnement

2017/07/21,我在比利時布魯塞爾,以日夜為束脩願換永續為學習。

永續,一個通往未來的轉乘站,而非一個終點。

#2017青年國際事務人才研習荷比團 #比利時第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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